学院公告
关于遴选全校创新创业教师的通知
供稿:体育学院 日期:2020/03/11 浏览: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黑教发〔2015〕4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创新创业教师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决定遴选我校第一批创新创业教师(双创教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简介
学校现有46名SYB创业培训讲师,30名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100名校外创业导师和3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创 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创新创业导师以校外专家为主,主要负责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创新创业教师全部为校内教师,主要负责各类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指导。
二、选聘人数及对象
选聘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选聘对象:原则上从SYB创业培训讲师和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中遴选
三、创新创业教师选聘条件
1.具有健康的体魄,工作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愿意指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类竞赛。
3.熟悉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工作或培训经历。
4.优先选择,近三年来,指导过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教师职责与权力
1.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讲授,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
2.定期参加创新创业教研室活动及教师联席会议,参与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3.参与制定和研讨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编制创新创业教材;
4.参与学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评估工作;
5.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意见,参与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发展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
6.在学校、省内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创业讲堂中担任专题主讲;
7.承担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工作。
8.定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师资培训。
五、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教师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同意后予以聘任。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员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师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请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刘美多OA邮箱,待正式开学后,上报纸质版申请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黑教发〔2015〕4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创新创业教师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作用,培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决定遴选我校第一批创新创业教师(双创教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工作简介
学校现有46名SYB创业培训讲师,30名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100名校外创业导师和3名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创 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创新创业导师以校外专家为主,主要负责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指导;创新创业教师全部为校内教师,主要负责各类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指导。
二、选聘人数及对象
选聘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待定
选聘对象:原则上从SYB创业培训讲师和KAB创业教育(中国)项目讲师中遴选
三、创新创业教师选聘条件
1.具有健康的体魄,工作作风严谨,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愿意指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类竞赛。
3.熟悉创新创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工作或培训经历。
4.优先选择,近三年来,指导过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教师职责与权力
1.开展创新创业类课程讲授,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
2.定期参加创新创业教研室活动及教师联席会议,参与完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案;
3.参与制定和研讨学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编制创新创业教材;
4.参与学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评估工作;
5.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意见,参与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业发展评估,并提出相应建议;
6.在学校、省内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创业讲堂中担任专题主讲;
7.承担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工作。
8.定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师资培训。
五、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教师申报,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同意后予以聘任。
六、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员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创新创业教师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人请于3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刘美多OA邮箱,待正式开学后,上报纸质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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