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
黑工院风采|身边的榜样 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刘宗梅
供稿:宣传部 日期:2020/11/27 浏览:
刘宗梅,黑龙江工业学院法学副教授,黑龙江省法学会地方法治研究会理事,鸡西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培训部部长,鸡西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鸡西市政协委员,鸡西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委员,鸡西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一、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刘宗梅从教19年来始终工作在教学一线,爱岗敬业,以生为本,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深受学生喜爱,多次获得学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2016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
二、立足职业需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
刘宗梅是双师素质教师,为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她深入法律实践,持续进行教学改革,从2005年“实践教学”到2007年“实践导向型”教学模式改革;刑法课程从2011年“实践导向教学模式的应用”到2013年“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开发”,再到2016年“实景+翻转的项目化体验”,教学内容逐步与职业需求融合。目前,形成了“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教师+导师”的职业实景教学模式。
(一)线上+线下
依托其个人公众号“冬天的梅园”及同名网站(网址https://www.plumgarden.xyz),“梅园说法”版块发布原创普法文章及动画视频,“课堂内外”版块发布课件、专题讨论文章及带领学生进行社会活动的视频,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相辅相承。其中“金融的故事”、“电子商务法”系列针对学生创业进行指导;“行为风险”、“电子证据”系列对学生日常生活和行为进行风险提示。
(二)校内+校外
刘宗梅坚持让学生“走出去”,她带领学生参观法院、到法院“开庭”、到行政机关体验,让学生切身体验法治环境。2019年6月学校受鸡西市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办事不求人”成效第三方评估,刘宗梅作为负责人之一,带领法律专业同学深入多家行政机关、学校、医院以及走向街头进行社会调研,同学们开拓了视野,锻炼了胆量,也提高了与人沟通的能力。
(三)教师+导师
刘宗梅还坚持“请进来”,邀请公安、检察、法院、律师等行业的专家担任导师为同学们进行主题授课及实务辅导。2018年仅“大学生法律风险十四讲”的课堂就邀请多位警官以案释法,深受学生欢迎。“刑法”课的法律辩论,多位律师亲自带队指导并进行小组PK,学生领会到法律论辩的特点。到法院进行模拟法庭,在导师的指导下,同学们拍摄了模拟案例,并按角色、程序完成本职工作,庭审时多位导师旁听并现场点评,同学们受益良多。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重沟通,引导学生树立团队意识和法律观
刘宗梅2013年以来担任本科生的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学中鼓励学生表达,重视倾听学生的想法,并因势利导,传播正能量。坚持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适时进行主题活动,2018年国家宪法日,在给同学们讲宪法知识的同时,与同学们一起宣读宪法誓词并合唱国歌,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宪法的权威和意义。
四、立足教学和实践,扩宽普法形式,成绩突出
刘宗梅立足教学和实践,积极进行普法讲座、现场咨询等普法活动,“七五”普法以来,更是通过网络、自媒体,以原创微视频、动漫画为主要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成绩突出。她的个人公众号“冬天的梅园”截至2019年7月底有1400余人关注,发布原创文章133篇,视频80余个,视频播放20余万次,文章阅读、分享、转发30余万次,大量原创文章被主流媒体转载。其中“法院执行”系列被鸡西中院、黑龙江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转载;“解读电子商务法”系列被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哈尔滨企业服务、鹤城普法、阳明普法等多个公众号转载。由于发布大量的高质量原创文章与视频,刘宗梅还受“微信公众平台”的邀请成为了“洗稿投诉合议小组”的成员。
一、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成效显著
刘宗梅从教19年来始终工作在教学一线,爱岗敬业,以生为本,除完成教学任务外,还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深受学生喜爱,多次获得学校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等荣誉,2016年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
二、立足职业需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
刘宗梅是双师素质教师,为了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她深入法律实践,持续进行教学改革,从2005年“实践教学”到2007年“实践导向型”教学模式改革;刑法课程从2011年“实践导向教学模式的应用”到2013年“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开发”,再到2016年“实景+翻转的项目化体验”,教学内容逐步与职业需求融合。目前,形成了“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教师+导师”的职业实景教学模式。
(一)线上+线下
依托其个人公众号“冬天的梅园”及同名网站(网址https://www.plumgarden.xyz),“梅园说法”版块发布原创普法文章及动画视频,“课堂内外”版块发布课件、专题讨论文章及带领学生进行社会活动的视频,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相辅相承。其中“金融的故事”、“电子商务法”系列针对学生创业进行指导;“行为风险”、“电子证据”系列对学生日常生活和行为进行风险提示。
(二)校内+校外
刘宗梅坚持让学生“走出去”,她带领学生参观法院、到法院“开庭”、到行政机关体验,让学生切身体验法治环境。2019年6月学校受鸡西市人民政府委托进行“办事不求人”成效第三方评估,刘宗梅作为负责人之一,带领法律专业同学深入多家行政机关、学校、医院以及走向街头进行社会调研,同学们开拓了视野,锻炼了胆量,也提高了与人沟通的能力。
(三)教师+导师
刘宗梅还坚持“请进来”,邀请公安、检察、法院、律师等行业的专家担任导师为同学们进行主题授课及实务辅导。2018年仅“大学生法律风险十四讲”的课堂就邀请多位警官以案释法,深受学生欢迎。“刑法”课的法律辩论,多位律师亲自带队指导并进行小组PK,学生领会到法律论辩的特点。到法院进行模拟法庭,在导师的指导下,同学们拍摄了模拟案例,并按角色、程序完成本职工作,庭审时多位导师旁听并现场点评,同学们受益良多。
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重沟通,引导学生树立团队意识和法律观
刘宗梅2013年以来担任本科生的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学中鼓励学生表达,重视倾听学生的想法,并因势利导,传播正能量。坚持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协作能力;适时进行主题活动,2018年国家宪法日,在给同学们讲宪法知识的同时,与同学们一起宣读宪法誓词并合唱国歌,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宪法的权威和意义。
四、立足教学和实践,扩宽普法形式,成绩突出
刘宗梅立足教学和实践,积极进行普法讲座、现场咨询等普法活动,“七五”普法以来,更是通过网络、自媒体,以原创微视频、动漫画为主要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成绩突出。她的个人公众号“冬天的梅园”截至2019年7月底有1400余人关注,发布原创文章133篇,视频80余个,视频播放20余万次,文章阅读、分享、转发30余万次,大量原创文章被主流媒体转载。其中“法院执行”系列被鸡西中院、黑龙江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转载;“解读电子商务法”系列被贵州省电子商务协会、哈尔滨企业服务、鹤城普法、阳明普法等多个公众号转载。由于发布大量的高质量原创文章与视频,刘宗梅还受“微信公众平台”的邀请成为了“洗稿投诉合议小组”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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