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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网新闻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
供稿:宣传部 日期:2020/03/23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校园网新闻信息审核把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稿件总体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各学院、各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形象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对本学院、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宣传策划和报道;各学院、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送审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网站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坚持文责自负。即由新闻事件组织和主办学院或部门撰写新闻稿件并配图,稿件内容真实性和质量由报送学院或部门负责。
3.确保真实准确。各学院或各部门应明确具体人员对报送稿件进行审查,并严格把关,保证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失实报道。
4.注重报道时效。新闻事件组织主办学院或部门应及时通过校园网管理后台报送新闻稿件,重大活动新闻24小时内报送,一般不超过48小时发布,新闻事件发生72小时后报送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审核发布。
二、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除重大新闻的标题使用“黑龙江工业学院”外,一般新闻标题用“学校”或“我校”即可。
2.新闻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尽量开门见山。新版校园网要求每条新闻应填写摘要,摘要撰写要言简意赅,表述准确、独立成篇。
3.稿件文字应准确、严谨、简练,语言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事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准确无误。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在5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1000字左右,通讯类稿件一般2000字左右,杜绝一段论或长篇大论。
4.除特别重大活动或会议外,新闻中涉及领导、主讲人或负责人讲话,应避免使用“作出重要讲话”“指示”“强调”等字眼。
5.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部门和领导人排序时,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的排序为准;涉及学校领导排序时,应以学校主页“学校概况→现任领导”排序为准;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学院排序时,应根据学校主页“学院设置”或“组织机构”栏目排序为准,遵从主办为先、协办为后原则。
6.在“校园新闻”中刊发的新闻报道,一般不出现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以××单位负责人呈现,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
7.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应在文稿开始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学院教授××”等;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时,除党政主要领导外,一般采用“学校党政领导××、××等”简略形式。
三、新闻稿件审核流程
1.新闻稿件应由各学院或各部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本学院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登陆校园网后台提交审核,宣传部收到新闻稿后,则视为已经本学院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其他途径报送的稿件一律不予受理。
2.宣传部对新闻稿进行二审,并有权根据需要对报送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标题、内容、文字表述、新闻图片选择等方面。
3.新闻稿件采纳后,一般在校园网首页和各学院、各部门新闻专栏同步展示;对写作质量差或无明显导向意义的稿件不予采用;对不适合学校宣传的稿件则直接在各学院、各部门相应栏目中展示。
4.以下内容一般不在校园网首页发布:部门层面一般或常规性工作部署会、调研会、协调会;各学院、各部门事务性工作;已报道过的同类活动新闻;开展的各类系列活动的一般动态新闻(应在活动结束后以总稿的形式进行报道);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四、稿件数量公示制度
1.宣传部根据分配给各学院或各部门的用户名,由后台统计生成各学院或各部门的稿件数量,凡不是通过登陆本学院或本部门用户名发布的稿件(如宣传部通过OA工作动态摘录的稿件),均不计入本学院或本部门发稿数量。
2.发稿数量统计不局限于新闻稿,本学院或本部门所有栏目发布的稿件均计入发稿数量,但“一稿多投”只计入一次。
3.为呈现最佳的视觉效果,凡不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校园网用户使用手册》排版要求提交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对审核不通过的稿件,不计入本学院或本部门发稿数量。
4.实行月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包括累计发稿量和本月新增发稿量两部分。对空白栏目、连续多月新增发稿量少、无新增发稿量的学院或部门,宣传部适时报请其主管校领导进行批评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校园网新闻信息审核把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稿件总体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各学院、各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形象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规范有序地开展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对本学院、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进行宣传策划和报道;各学院、各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送审新闻稿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网站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坚持文责自负。即由新闻事件组织和主办学院或部门撰写新闻稿件并配图,稿件内容真实性和质量由报送学院或部门负责。
3.确保真实准确。各学院或各部门应明确具体人员对报送稿件进行审查,并严格把关,保证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虚假失实报道。
4.注重报道时效。新闻事件组织主办学院或部门应及时通过校园网管理后台报送新闻稿件,重大活动新闻24小时内报送,一般不超过48小时发布,新闻事件发生72小时后报送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审核发布。
二、新闻稿件撰写要求
1.新闻报道要统一以第三人称撰写,除重大新闻的标题使用“黑龙江工业学院”外,一般新闻标题用“学校”或“我校”即可。
2.新闻标题要简洁、客观、有新意,一般不宜超过30个字,尽量开门见山。新版校园网要求每条新闻应填写摘要,摘要撰写要言简意赅,表述准确、独立成篇。
3.稿件文字应准确、严谨、简练,语言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事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准确无误。一般新闻消息稿字数在500字左右,重要稿件一般1000字左右,通讯类稿件一般2000字左右,杜绝一段论或长篇大论。
4.除特别重大活动或会议外,新闻中涉及领导、主讲人或负责人讲话,应避免使用“作出重要讲话”“指示”“强调”等字眼。
5.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部门和领导人排序时,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的排序为准;涉及学校领导排序时,应以学校主页“学校概况→现任领导”排序为准;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学院排序时,应根据学校主页“学院设置”或“组织机构”栏目排序为准,遵从主办为先、协办为后原则。
6.在“校园新闻”中刊发的新闻报道,一般不出现部门或学院负责人姓名及职务,以××单位负责人呈现,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
7.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应在文稿开始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学院教授××”等;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时,除党政主要领导外,一般采用“学校党政领导××、××等”简略形式。
三、新闻稿件审核流程
1.新闻稿件应由各学院或各部门指定的通讯员起草或编辑,经本学院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登陆校园网后台提交审核,宣传部收到新闻稿后,则视为已经本学院或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其他途径报送的稿件一律不予受理。
2.宣传部对新闻稿进行二审,并有权根据需要对报送稿件进行审阅、编辑、修改,包括稿件的标题、内容、文字表述、新闻图片选择等方面。
3.新闻稿件采纳后,一般在校园网首页和各学院、各部门新闻专栏同步展示;对写作质量差或无明显导向意义的稿件不予采用;对不适合学校宣传的稿件则直接在各学院、各部门相应栏目中展示。
4.以下内容一般不在校园网首页发布:部门层面一般或常规性工作部署会、调研会、协调会;各学院、各部门事务性工作;已报道过的同类活动新闻;开展的各类系列活动的一般动态新闻(应在活动结束后以总稿的形式进行报道);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四、稿件数量公示制度
1.宣传部根据分配给各学院或各部门的用户名,由后台统计生成各学院或各部门的稿件数量,凡不是通过登陆本学院或本部门用户名发布的稿件(如宣传部通过OA工作动态摘录的稿件),均不计入本学院或本部门发稿数量。
2.发稿数量统计不局限于新闻稿,本学院或本部门所有栏目发布的稿件均计入发稿数量,但“一稿多投”只计入一次。
3.为呈现最佳的视觉效果,凡不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校园网用户使用手册》排版要求提交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对审核不通过的稿件,不计入本学院或本部门发稿数量。
4.实行月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包括累计发稿量和本月新增发稿量两部分。对空白栏目、连续多月新增发稿量少、无新增发稿量的学院或部门,宣传部适时报请其主管校领导进行批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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